第四节人心道心说 朱子通过人心、道心的学说,进一步阐述了心的不同层面的意涵。
就诚与仁的关系而言,朱子有两种说法,其实是一致的。若是脱空诳诞,不说实话,虽有两人相对说话,如无物也。
唯有当下,才有真正的快乐。其二是: 或问:诚是体,仁是用否?曰:理一也,以其实有,故谓之诚。然须看自家有间底心是如何,然后看无间底心是如何。但是,基督教与儒家有两点最重要的区别:一是基督教的上帝是绝对实体,上帝通过道成肉身将爱施于人间,其所谓爱,是外在的,是由上帝施予的。关于仁的学说,可能有三种主要观点。
问题当然不只是说法上的不同,朱、王二人的主张确实有区别。理会那一件,也看到极处,便都自见得。看他不好底,自家心下如着枪相似[84]。
极处是指理而言的,事物之理,都有极处,即至极之理。基督教主张普遍的爱即爱一切人,而且是平等地爱一切人。曰:诚是自然底实,信是人做底实。[64]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,既是客观地说,也是主观地说,是主客合一地说。
各得其所之妙,隐然自见于言外。问:‘不违仁,是此心纯然天理,其所得在内。
境界一词,固然来自佛教,但朱子在使用这个词时,赋予了新的意义,与我们今日所说之境界,比较接近。要学,须是像曾参(曾点之子)一样在事上学。他看那几个说底功名事业,都不是了。这是无为而为的作为,不是按照人的欲望和意志去作为,而是在无事无为的道理之下,去做有事有为之功,也就是顺万物之生,遂万物之性。
朱子和儒家不仅爱人,而且爱物,主张万物一体的境界。去掉遮蔽,使事情的真相显现出来,就是真理(这里借用海德格尔关于真理的说法,但不能与之等同)。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可能更受重视,但是它无视朱子和儒家关于仁的精神创造、精神价值的意义,并不能说明儒家仁学的真实内容。故于时为春,于人则为仁而众善之长也。
这样的学就是尽心之学,其中有内在的充实之美,这就是乐之所在。如果要进行分析,则包含了多种含义,其中便有意识(包括潜在意识)、目的、情感、意向等意义,目的性是最重要的一种含义。
这所谓推,不是逻辑概念的推理,而是心灵的感通。[19]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282页。
要之,理在物与在吾身,只一般。[32]得于心而不失,就是已有。[33]本心即本体之心、本然之心,是心的存在的价值本体,也是心的存在的本然状态。一是理之发用,由于心体即是理,而万物之理管乎一心,则其用只能是心体即理之用,这是存在层面的心与理一,其中包含了认识层面的含义,但又不等于认识。我们更要从存在上理解心与理的关系。思诚,莫须是明善否?曰:明善自是明善,思诚自是思诚。
言情正是诗歌的特征,情感则是人的真实存在。诚的境界有巨大的功能与作用,能够成就一切事物。
[21]《朱子语类》卷六,第103页。生生之理既在天地之间流行,也在吾心之中流行,吾心之流行即是天地之流行。
如人便有耳目口鼻手足百骸,都是你自实有底道理。朱子所说的善,不仅利人,而且利物,利是以义为原则的,利者,义之和也,而义是从属于仁的。
仁本生意,乃恻隐之心也。与实相对的则是虚,则是空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具有生态美学的意义。其中有多层含义,但主要意思无非是说,心之虚灵之体具是理而为心之本体,心体即是理(他对明德的解释充分说明了这一点,不具)。
人之一身,便是天地,只缘人为人欲隔了,自看此意思不见。就读诗而言,好底意思,令自家善意油然感动而兴起。
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说,大抵理只是此理,不在外求,若于外复有一理时却难,为只有此理故[⑤]。藏者,如来藏,是自家心中本来具有的宝藏,是本有而不是摄有,故用不着到别处去讨。
最能体现自由境界的还有吾与点也之乐。孟子说:可欲之谓善,有诸己之谓信,充实之谓美,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,大而化之之谓圣,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。
这里有美与善的关系问题,乐实际上是美善合一的境界,富贵贫贱之所以不能成为乐的根源,就在于对人生意义和价值而言,只停留在欲望和功利的层面,而欲望的追求对人是一种极大的困限,使人不能得到自由,不能得到精神的解放。如曾点,却被他超然看破这意思,夫子所以喜之。虽然是诗,但是与哲学相通,可谓诗性的哲学,可以达到哲学的境界。[44]这才是天理流行的真义。
那么,明与思是什么关系呢?二者是不是一回事呢?朱子认为,二者各有所指而《中庸》和孟子的诚的学说,在保留其原来意义的基础上,又进入存在的层面,突显其真的意义,从而使价值和存在统一起来。
[64]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,既是客观地说,也是主观地说,是主客合一地说。没有人,则不能发现事事物物的生命意义。
颜子不以贫贱改其乐,孔子则有贫而乐[49]之说。境界既是心灵的境界,同时也是身体的实践活动。